灌环发〔2016〕51号
关于同意宋雅铎同志辞职的批复
宋雅铎,男,1992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灌南县环保局在编在职人员(纪检监察室主任),根据宋雅铎同志个人申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宋雅铎同志的辞职申请。
特此批复。
灌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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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印发 |
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书
字第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23号)和 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与宋雅铎于2016年5月19日解除1992年12月双方建立的聘用关系。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2016年5月19日